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bat365在线体育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创业社会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鼓励学生参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高新产业领域内的创业。申请创业休学学生须根据所创企业经营与管理企业实际需要,自愿申请。
第二章创业休学申请与认定
第三条申请创业休学学生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学生,并担任创业企业法人,且所创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能带动我校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申请创业休学学生提交创业休学申请报告、创业学生家长知情同意承诺书、填报bat365在线体育在校大学生创业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1),提供相应创业企业资质或证明文件清单(附件2),报学校审查、备案。
第五条 学校成立创业专家评审小组,并根据各各院学院提交创业休学申请及学生创立企业资质清单,定期召开创业情况认定专家评审会,审查创业休学书面申请材料并组织学生现场答辩。
评审会根据学生提供材料、答辩情况以及学生创业实际需要,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学生处。
第六条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创业学生实际情况同意学生休学:
1.所创企业规模效益一般,可申请休学一年;
2.所创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带动5个以上毕业生就业,可申请休学两年;
3.所创企业规模较大、效益显著,带动10个以上毕业生就业,可申请休学三至四年。
创业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办理休学延期的,须提供相应的企业经营管理阶段性成果书面报告、资质证明材料,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执行。总休学时间不得超过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年限。
第七条学生创业休学申请及创业休学延期申请,一般于每年6月受理,休学时间以学年为最小单位。
第三章创业休学学生复学管理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办理复学
1.所创企业终止;
2.休学期满;
3.总休学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年限;
复学按照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办法办理。
第四章创业休学学生管理
第九条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申请创业休学学生日常管理与联系服务,并做好本院部在校生实际创业情况统计备案,建立汇总档案。
第十条 在校生申请创业休学务必确保个人及团队成员人身安全,定期向学生处和所在学院汇报个人及创业团队成员人身健康情况、创办企业运行情况,填写报告创业情况。
附件1
bat365在线体育在校大学生创业企业信息登记表
年月日
企业名称 | | 注册时间 | |
注册地址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QQ及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情况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所在院部班级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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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行业类别 | | 公司类别 | |
项目现处 阶段 | □种子期□早期□发展期 □晚期□成熟期 |
管理人员 | 总数人,其中博士人,硕士人,本科人 |
部门构成及各部门人数 | |
项目获专利 情况 | 已获专利 授 权 数 | 项 | 其中发明专利数 专 有 技 术 | 项 项 |
企业法人代表学习工作情况简介 | |
带动就业毕业生信息 | |
企业(项目)简介: |
学生所在院部意见:(签章) | 学生家长意见:(知情同意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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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创业企业资质或证明文件清单
1、企业基本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及章程扫描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
2、财务资料
如:近2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带防伪蓝标,附审计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扫描件)(如有需在材料中装订一份原件)
申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如有需加盖公司财务章)
3、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如: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4、科技查新报告
如:科技查新报告(原件)
5、企业信用证明
如:银行提供的自筹资金证明(即银行资信证明书)(正本原件)
银行贷款承诺、贷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付息单等(扫描 件)
6 、企业资质荣誉证明文件
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扫描件)
企业资质荣誉文件或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扫描件)
技术团队负责人所获荣誉证书(扫描件)
7、应用证明文件
如;企业商业计划书(必须提供)
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扫描件)
产品照片(扫描件)及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
最终用户使用报告(扫描件)3-4份
产品/用户订单或小批量销售合同、技术合同等(扫描件)
其他科技计划立项证明(扫描件)
8、企业管理水平证明文件
如:ISO9001证书(扫描件)
质量体系认证(如无可不提供)(扫描件)
企业研发立项管理制度(扫描件)
9、其他文件
如:创新空间及众创空间集聚区出具书面的创业项目推荐函以及众创空间及众创空间提供集中办公区使用证明或其他房屋租赁证明,且附租金支付凭证;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出具书面的创业项目推荐函并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和租金支付凭证,申报企业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地址均须在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内);
投资机构项目推荐函(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的企业,不限于在本市注册,但应在本市开展投资业务,且专门从事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的法人单位)
投资机构投资情况表(附投资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获得社会投资情况投资到位证明(包括股东会决议、投资人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银行进账单等材料)
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获奖证书(获得安徽省及全国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有影响力的社会主体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优胜的企业,需提供大赛或大赛分设的行业、领域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